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辽宁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6]33号)精神,全力做好我省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现决定将我省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2016年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2016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库与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比对,2016年共有24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于省内普通高校,其中已有938人经个人申报,纳入到我省2016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其余1487人未在台账之内。
二、现将上述148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2016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附各校增补数量),并按照500元/人的标准拨付一次性求职补贴,请各高校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至学生手中。
三、请各高校高度重视2016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别是24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工作,采取一对一帮扶和多对一帮扶等举措,开展精准的就业帮扶。各高校设立的公益性应向24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倾斜。
四、请各高校于2016年6月13日前将增补的2016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收款收据(名头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请在收款收据背面标注收款单位的开户行、账户名及账号)报送至我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园、刘 芳
电 话:024-2690192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311室
邮 编:1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