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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9日 00:00    作者: 访问量:

铁岭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 实施“跨越工程”人才储备派遣计划,对于产业成长性强、高层次人才需求潜力大的行业,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储备优秀人才。

2. 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专门建立“信息库”,确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对需要就业信息服务的,至少提供三次基本符合条件的就业信息;对希望提供职业技能的,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对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帮助落实有关扶持政策。继续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并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

3. 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以免费参加政府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免交公务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和体检费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时可享受职业技能补贴和鉴定补贴政策,在公益岗位就业时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岗位补贴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