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早知道】这些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你知道吗?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2日 09:14 作者: 访问量:
我听说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那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为保障女职工的健康及合法权益
法律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劳动法》 明确规定👇👇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如果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产生,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吗?
当然!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有上述禁止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 17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3〕 8 号),《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 〔2000〕 18 号)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