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标准:
1.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后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首次在沈创业且未进入孵化基地。
3.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
申领流程:
审批大厅人才窗口现场递交材料现场审核→市人社局复审→对经营满一年企业实地查看→审核合格后,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60工作日后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要件:
1.申请表一份。带动就业需提供《带动就业人员增加申请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读证明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证明
6.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带动就业补贴申请需提供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困难家庭/残疾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正良街道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鸿儒之家”
联系电话:82840221 张老师王老师 刘老师
申办要求及补贴标准:
申请人需在我区创业,且领取营业执照满三个月(创业项目为非国家限制行业);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为单位)自提交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贷款和信用卡超过五万(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和购车贷款除外);3.须有沈北新区财政开支的行政或全额事业人员作为担保人,或全款商品房做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贷款期限最长三年,个人承担利率50%
申请要件:
沈阳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申请贷款项目计划书;
项目实施计划书;
还款计划;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种植业、养殖业等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的,需提供项目所在社区及街道证明);
产权复印件(本人房产需产权证明复印件,非本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失业登记证复印件(3、5、7页)或返乡创业证明,农业户口不需要;
贷款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爱人页);
贷款人及贷款人爱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人结婚证(离异需离婚证复印件及单身声明,未婚提供单身声明)
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爱人页);
担保人及担保人爱人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人结婚证(离异需离婚证复印件及单身声明,未婚提供单身声明);
创业担保贷款担保申请书;
担保人身份及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复印件(全款房产且大于50㎡);
担保房产契证复印件;
承诺书;
银行贷款申请表/征信授权书(申请人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按手印。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
申办要求及补贴标准:
我区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及以上(国家限制的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均可申请我市小微企业贷款。贷款额度最高300万,期限不超过两年,财政予以基准利率第一年100%贴息,第二年50%的贴息。
申请要件:
申请贴息小微企业贷款认定表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对税务局申报的上年末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医保核定单;
企业职工名册;
新增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及以上
社会保险缴费手续需要(申报当月的企业个人记实报表一、医保核定单、银行税票子);
新增人员的劳动用工备案表
公司章程(须到工商局调档,并包含公司情况查询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首页、就业登记及失业登记、农民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伍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相关证明、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建档立卡相关材料;
新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
申办要求及补贴标准:
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在基地注册且成立不满3年的创业主体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5户。1.《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表》(附件1) ;2.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共建的 应提供合作合同)、可支配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3.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制度等基本情况;基地内入孵企业营业执照、入孵协议及《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 ) 。第二年给予市级基地基本运营(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场地租金等支出)和公共服务等费用 50%的运营补助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要件:
《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经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共建的应提供合作合同)、可支配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制度等基本情况;
基地孵化单位营业执照、入孵协议(协议明确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场地租金等各项费用)、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及《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企业情况统计表》;
申报年度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的审计报告、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
补贴范围:
1.扶持对象应为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2.扶持对象在沈阳市登记注册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所持有股份比例达到30%以上,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3.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4.申请扶持资金的大学生本人和其所在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在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行政处理、移交司法机关、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犯罪记录、环境违法、经营生产安全事故、税款缴纳、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无负面记载。
补贴标准:
每年选拔5名优秀大学生创业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扶持资金,其中,20万元为资助资金,10万元为进行境外(省外)高端参访交通、住宿及培训的资金。(1.若扶持对象所在企业已获沈阳市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20万元的,需扣除已拨付资金额度;若扶持对象所在企业已获沈阳市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高于20万元的,不再拨付资助资金。2.自扶持对象公示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扶持对象凭境外(省外)高端参访交通、住宿及培训的证明材料、相关费用明细、财务票据原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境外(省外)高端参访交通、住宿及培训的资金,最高10万元。3.境内参访交通、住宿费用标准参照《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委办发〔2014〕18号)执行,交通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含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如遇政策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4.境外参访交通、住宿费用标准参照《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外事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 省外办所转发的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沈财行〔2018〕11号)、《转发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4〕71号)执行,如遇政策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5.申请境外参访交通、住宿及培训费用,申请人需提供出境前购汇凭证(购汇日期应在出境日期前一年以内,购汇账户应为扶持对象个人账户或所属企业对公账户),经办部门按照凭证所示汇率核定扶持资金。)
申请要件:
1.沈阳市优秀大学生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书;
2.申报年度年末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若公司集团化运作的,允许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将子公司业务额合计入母公司);
3.申报对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
补贴标准:
1.对于国家部委举办的“中国创翼”、“互联网+”、“创青春”等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国家级金、银、铜奖(或前三等相当奖项)并在沈落地的大学生项目,可免于评审,根据获奖等级情况直接申请享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2.对于辽宁省级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获省级金、银、铜奖(或前三等相当奖项)并在沈落地的大学生项目,可免于评审,根据获奖等级情况直接申请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3.符合我市“莘莘学子 逐梦沈阳”专项行动中多项政策的,仅可享受一次,且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从获得资助资金之日起一年内,项目落地企业应依法存在并正常运营或经营,不得迁出沈阳市,否则退回资助资金。大学生创业大赛在沈落地项目无偿资助政策常年受理,按季度发放资助资金。
补贴范围:
1.2022年1月1日(含)以后获奖的参赛项目创办成立的企业,在沈阳市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沈纳税。在大赛结束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大赛结束时间以大赛获奖(入围)证书为准。
2.大赛参赛团队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3.参赛团队成员所持有股份比例达到30%以上。项目落地企业登记注册时参赛团队成员须为40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申请要件:
大学生创业大赛在沈落地项目无偿资助资金审核表;
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对(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完税证明(证明注册满3个月,且依法在沈纳税);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对。大赛落地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参赛团队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
补贴标准:
1.毕业5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驻沈高校在校生在我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孵化平台(以下简称“孵化平台”),以及“一城一园三区”范围内新创业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5-20万元无偿资助。
2.经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我市创业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3-50万元无偿资助。
补贴范围:
1.申请项目应在沈企业落地,企业应在沈阳市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沈缴税。
2.项目申请人指在项目承担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大学生,所持有股份比例达到30%以上。
3.毕业5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驻沈高校大学生在孵化平台或“一城一园三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时间不能超过3年。时间计算范围为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时间至资助申请提交时间。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本人和其所在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在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行政处理、移交司法机关、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犯罪记录、环境违法、经营生产安全事故、税款缴纳、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无负面记载。
申请要件:
1.《沈阳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沈阳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情况表》;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驻沈高校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原件,未取得国外学历的提供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签证手续以及工作学习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
5.完税证明(证明注册满3个月,且依法在沈纳税)。
6.项目计划书。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
补贴范围:
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园可享受一次性建园资助、绩效奖励、运营及服务补助。
1.大学生创业园(大创园)。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孵化服务为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促进创业成果转化的平台、载体及各类特色街区(小镇),应在人社、科技、工信、教育等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载体中产生。
2.大学生。入驻大创园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时未超过40周岁的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及毕业生。
3.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创企业)。以大学生为主在我市大创园内注册创办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是大学生且所持股份不低于10%,或自然人中第一大股东是大学生,或该企业股东中的大学生股东所持股权合计不低于30%。
补贴标准:
1.一次性建园资助:满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园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园资助。
2.绩效奖励:每两年对大学生创业园进行绩效评价,符合条件的给予30万-80万元的绩效奖励。
3.运营及服务补助:每年度对大学生创业园的运营支出给予最高30万元,服务支出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申请要件:
1.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表(附件1);
2.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园一次性建园资助申请表(附件2);
3.申报主体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协议、场地产权证书等;
4.孵化企业相关材料,包括近年孵化企业数据库、在孵大创企业清单、孵化成功案例等;
5.园区制度的相关材料,包括创业园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人员配置及职责、财务管理制度等;
6.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号沈阳辉山中小企业创业园黄楼
联系电话:88087366 赵老师 齐老师 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