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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特保安检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2日 00:00    作者: 访问量: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特保安检分公司是2008年01月经北京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备国家一级资质和法定安检主体资格的国有专业安检服务公司。

主要承担天安门广场、毛主席纪念堂和天安门城楼等首都政治中心区,以及北京市公安局等党政机关的日常安检巡控工作,执行历年全国“两会”、“五一”、“十一”、大型政治会议(如:十七大、十八大)、大型国际会议(如:北京APEC会议、G20首脑峰会)、大型体育盛会(如:2008年奥运会)、各国领导人访华和9.3大阅兵等重大社会和政治活动期间的安保任务。

分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市局级全国“两会”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集体一、二、三等功数次,并被授予“第29届奥运会安保保安服务标兵单位”、 国庆60、70周年安保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2011年08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三部委评为第三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2014年04月被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工人先锋号”。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各大、中专院招聘合同制安检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年龄:男18—25周岁,女18—23周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必须年满18周岁)

2、会讲普通话,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动作协调能力。

3、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净身高),体态适中,女性身高1.62米以上(净身高),体态适中。

4、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O型腿,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安检巡控工作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无劣迹,未受过劳动教养,治安处罚或刑事处分,热爱安检工作。

二、应聘人员携带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份(正反面)。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政审证明1份(原件)。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原件1份。(来京复检费用自理)

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

5、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三、培训:

新录取的安检员在学习培训期间无工资(培训12天),经北京市保安培训学校进行安检培训之后,由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防爆安检支队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期间,公司无偿提供培训费用、食宿、被装、教材等。

四、工资福利:

1、新队员上岗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每个合同期为两年。

2、安检员经面试合格培训上岗后,包食宿,试用期工资2000元;转正后,第一年每月工资2540元,第二年每月工资2760元,第三年(含以上)每月工资2980元。每月按22天计算工资。

实习学生须签三方协议,无保险,工资一年内每月2000元。一年后按第二年及以后的工资标准计算。

3、除工资外,安检员每年享受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福利待遇。(五险中:非农业户口个人每月须承担320.43元、农业户口个人每月须承担314.76元,公司承担1033.11元)

4、加班工资:试用期及实习期50元/班、第一年70元/班、第二年80元/班、第三年(含以上)90元/班。

5、如有管理职务,另加职务费300—900元/月不等。

6、法定节假日补贴(全年11天),每天100元;防暑费(6-8月份),每月180元。

7、日常及特殊时期查获违禁品予以奖励,奖励数额10—5000元不等。

8、每日工作时间4-6小时不等。根据工作需要,探家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8天,路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