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葫芦岛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7日 00:00    作者: 访问量:

葫芦岛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 继续实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计划”,按照“专业对口、双向选择、择优选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

2. 对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将提供就业援助,并重点做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残疾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开发城乡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和支持企业挖潜增岗,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范围,积极开发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和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一律取消落户限制。

3. 加强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咨询和辅导,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公平就业。